关于2022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
2022-09-26 10:22  党政办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就2022年国庆节放假及其前后校园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安排

10月1日(星期六)、10月2日(星期日)正常休息,10月3日(星期一)放假一天。10月4日至7日按照正常工作日上班、上课。10月8日(星期六)、9日(星期日)正常休息。国庆节部分节假日调整至寒假。

二、有关要求

1、强化值班值守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级带班值班制度,严格执行24小时总值班、外出请示报备等制度,继续坚持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,确保节假日期间信息畅通、管控有序。

2、严格校门管理。保卫处要从紧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认真落实“一扫两核一测”,所有师生员工进入校门必须佩戴口罩、核验身份,所有校外人员非必要一律不得进入校园,减少人员流动,减低疫情传播风险。

3、加强宣传引导。放假前,各二级学院要督促各学生班级召开1次专题班会,重点宣讲疫情防控政策,强调疫情防控纪律,教育引导学生积极配合校园疫情防控管理。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、学工干部和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、食堂、课堂,听取学生对疫情防控的意见建议,了解学生生活、学习等方面的困难,以“共同缔造”理念与学生共商防控工作,营造同心抗疫的良好环境。

4、倡导本地过节。继续坚持在校学生“非必要不出校”,教职工“非必要不离堰”,不扎堆、不聚集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的城市。因特殊原因,确需外出离堰的,坚持“谁的人、谁负责”,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,严格执行外出报备纪律,且返回后全面落实7天社区健康监测和第1、2、3、5、7天核酸检测。

5、做好服务保障。原则上,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。后勤处要加强对教室、自习室、实验室、图书馆和体育场馆等公共空间内的环境消杀、通风换气、清洁卫生与人员密度控制;加强生活服务保障,满足学生“吃、住、学、用、医”等方面需求,对反映突出的问题即知即改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坚持定期开展核酸抽检,按照每天20%比例组织师生检测核酸。

6、加强舆情监管。宣传部要进一步加强学校宣传平台及微信、微博、QQ平台的管理和监控,坚持用正面宣传筑牢网络安全底线,及时妥善处置网络舆情,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。

7、加强督查检查。校纪委、监察专员办公室要加强对值班值守、校门管控、核酸检测、快递物流管理等重点工作的督查,对因措施落实不到位、工作不实不细、瞒报出行信息,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,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。

党政办公室

2022年9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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